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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彗星-1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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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'余晨三岁的时候,半夜起床上厕所,第一次亲眼目睹父母打架。母亲的头和脸都破了,父亲抓着的啤酒瓶上全是血。四岁的冬天,母亲带了两床被子离家出走。一个月後,父亲开了运货的卡车出门,在月河的桥洞下找到了母亲。他记得母亲刚回到家时,脸是发灰的hsE,身上带着Si人的气味。

六岁的时候,余晨唯一的朋友王小树离开月城,跟着父母去了广东。秋天,余晨多了个弟弟,户口本上也多了个名字,余岱。三个月後,余晨放学回家,老远就闻到了单元楼前的血腥味。他望过去,发现母亲趴在水泥地上,怀里抱着一个枕头。他丢下自行车,挤进周围看热闹的人群,发现那不是枕头,是余岱。他记得他们的脸是蓝sE的。

又过了半年,余晨的父亲在一次送货时撞上263路公交车,当场Si亡。电视上说卡车司机涉嫌酒驾,而货运公司人去楼空,老板早就人间蒸发。

那之後,余晨翘了半个月的课,附近的环卫工人发现他和流浪狗在街上抢垃圾,就打电话报了警。几个警察把他接到警局,带他洗了个澡,吃了顿食堂,最後把他送去了来yAn路的“幸福小屋”。前台的工作人员带他看了教室,花园,会客室和活动室。他问工作人员这是什麽地方,工作人员笑着回答他,这里是福利院,以後就是你的家了。余晨不明白福利院是什麽意思,也不明白为什麽福利院会成为他的家,但他只是个孩子,没理由不相信大人说的话。他在活动室里走来走去,看到了彩sE的蜡笔,彩sE的积木,还有彩sE的拼图。他发现这里什麽都是彩sE的。活动室的墙上挂着一幅水彩画,画的是一群鸭子过河,水面上波光粼粼的,没有一只鸭子掉队。工作人员指着领头的鸭妈妈,说,这个呢,是在这里教课的老师,後面的这些小鸭子呢,就是你和其他小朋友,明白了吗?余晨皱着眉嘀咕,我不是鸭子,我是人。当晚,工作人员从书架上拿了本《小王子》给他,他接过来,没说话,只是一直盯着书架上的另一本书,《理想国》。没多久,余晨长高了不少,不用踮脚就能够到那本《理想国》了。他把书拿回房间里看,但是看不懂,只记得书的封面很旧,翻开就能看到角落里的一行铅笔字:“上帝是SB”。

除了看不完的旧书,幸福小屋里还有一台老式录音机。余晨刚搬进来时,隔壁房间的大雷送了他一盘旧磁带。磁带上印着好多英文字母:BLACKSABBATH。那一阵,余晨整天无所事事,只知道坐在录音机边上听磁带。他听完A面听B面,听完B面听A面,很快就把磁带播坏了,仍然一句英文都不会。於是,他提着录音机去找大雷,大雷又给了他一盘磁带。这回磁带上印的是另一些字母:LedZeppelin。

大雷被收养的时候是十一岁,收养他的是两个从波士顿来月城度假的美国人。而余晨被收养的时候刚好过了十七岁,收养他的是个土生土长的月城人,一个住在同福路39号,每个礼拜三都去外国语小学教音乐的老师。男人来接余晨的那天是个晴天,太yAn很大,气温很高,余晨带走了大雷送他的几盘磁带,还有始终没能读完的《基督山伯爵》。

十八岁的冬天,养父中风去世,余晨再没去过学校。他背着养父的电吉他上了山,找到一座香火旺盛的寺庙,住下来,白吃白喝了一阵。下山後,他组过三次乐队。第一支乐队叫做一人一口,主唱是个留长发的胖子,热衷美食,排练的间隙不是在吃零食,就是在点外卖。这支乐队最後只维持了五个月,由於主唱被几颗花生米噎Si而解散。

余晨的第二支乐队叫HUNTING,专门玩朋克摇滚。主唱水草,贝斯KK,鼓手吉野,键盘手花豹,吉他手有两个,负责旋律的是余晨,另一个负责节奏的叫大卫。一年後,水草决定退出乐队,回老家和nV友结婚;没过几天,KK全家移民加拿大,音讯全无;紧接着,吉野考上了研究生,卖了架子鼓,买了去北京的车票。乐队解散那天,花豹喝多了,抄起手边的酒瓶就往地上砸,边砸边骂,CtaMadE三个小畜生,畜生!大卫也喝多了,扑过去按住花豹,口齿不清地劝他,大家都是出来玩摇滚的,兄弟一场,人家想玩就玩,不想玩就不玩,你g嘛C人家的妈?他说完,隔壁桌的客人纷纷探出脑袋看热闹。余晨盯着溅到自己鞋上的一块啤酒渍,沉默着x1菸,x1了很久。

HUNTING解散後,余晨白天躲在出租屋里睡觉,晚上就去酒吧一条街闲逛,打发时间。余晨二十一岁时,第一次去红彗星,正好撞到驻场乐队的主唱因为频频走音被踢出了乐队。酒吧打烊前,他试着和收拾舞台的键盘手打招呼,结果那人上下打量他,捡起地上的话筒,说他长得不错,还问他要不要来他们的乐队做主唱。

後来余晨才Ga0明白,和他说话的键盘手就是红彗星的老板,别人都管他叫Pa,Paradise的Pa。Pa的乐队还有两个人,鼓手叫册册,吉他手叫小抓。余晨就这麽糊里糊里糊涂地当了主唱,住进了Pa给他们安排的集T宿舍。

没过多久,Pa觉得用键盘负责低音太麻烦,就又给乐队招了个贝斯手。乐队第一次排练,人到齐以後,Pa提议用P开头的英文单词为乐队起名,册册便脱口而出,PIG!小抓立马反驳,PIG也太难听了吧,为什麽不叫PLAYBOY?余晨想了想,想到另一个词,POISON,但是没说出口。过了片刻,Pa问新来的贝斯手有什麽意见,他低着头,看向脚上的黑sE皮靴,说,PORTRAIT。

余晨的第三支乐队叫PORTRAIT,PORTRAIT只在红彗星演出。整支乐队就这麽演到了第三年,写了十几首歌,出了两张专辑,却始终不温不火,没得到更好的演出机会。就在余晨决定退出乐队的前一晚,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夥流氓闹事,他在台上没反应过来,被一把飞来的凳子直接砸中脑门,整个人摔在地上,眼前一片模糊。音乐很快就停了,乐队里的其他人都冲下台打架,吓得客人一瞬间全跑了。人走光之後,Pa重新开了灯,余晨捂着脑袋舒出一口气。册册惊呼一声,抓着锺天慈的手腕嚷嚷:“我C!你手伤得这麽重??以後还能弹贝斯吗??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小抓听了,从吧台後面找到一条毛巾给锺天慈擦了擦血。Pa看了看时间,用手机叫了辆滴滴,等车一来就把余晨和锺天慈都塞进後排,嘱咐司机:“师傅,麻烦你送他们去三院的急诊,越快越好。”

车开了。余晨嬉皮笑脸,透过车窗朝Pa挥了挥手。等车子离开Pa的视线後,余晨立马收起笑容,凑过去拍了拍驾驶座,说:“师傅,我们不去三院,换条路去苏州路82号。”

他说完,锺天慈的视线就从窗外收了回来,重新落在他脸上。余晨也静下来,看他。两个人互相看了老半天,锺天慈才缓慢地开口:“我的手没事,那不是我的血,不知道是谁的。”他注视着余晨,眼神充满关切,“你流血了,不用去医院吗?”

余晨耸耸肩膀:“这点小伤不至於吧?找人处理一下就行了。”

锺天慈仍看他,仍问:“不疼吗?”

余晨笑着点上一支菸,用力x1了口,说:“反正疼不Si人。”这时,一阵风吹进来,把车里的烟雾都吹散了,一点不剩。

余晨咬着菸说:“我三四岁的时候,我妈带我去算命。算命的人说我八字不好,撞邪,还说我命短,最多只能活到二十五岁,气得我妈没给钱,只给了他一巴掌。”他拿开香菸,笑笑,“我还以为被那个老头说中了,C。”

锺天慈接道:“你不会Si的。”

余晨瞪了瞪眼睛:“这你也知道?”他笑着喷出一口烟,“算了吧,你只会弹贝斯,又不会算命。”

车子驶过一个没有路灯的十字路口,一片树影投到了余晨的手背上。锺天慈伸手抓住了那片树影,把余晨的手也弄得血淋淋,Sh乎乎的。他垂下眼睛,看着余晨手上的黑sE指甲油,说:“你Si不了的。”他轻声补充,“我们周围没有人会Si。”

余晨用另一只手夹着香菸,往窗外弹了弹菸灰:“怎麽可能呢?世界上到处都是Si人,月城到处都是Si人。”说完,他沉默下来,扭头望向路灯,嘴里缓慢地念叨:“Si人,到处都是Si人,到处都是……”他又笑起来,“我们下一首歌不如就写这个,我想想叫什麽……Si人之歌?”

锺天慈点点头,不说话了。静了片刻,他再度开口:“阿兰不会再帮我们做下一张专辑了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“我知道。”余晨哼了声,撑着下巴cH0U菸,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“上个月在红彗星,你记不记得她闯进後台,什麽话都不说,就一直盯着我们看?她表情很差,眼神很凶,就好像打算先杀了我,再杀了你一样。等我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,她已经走了,地上都是她摔碎的酒瓶和撕掉的画纸。我把她的画捡起来拼了拼,粘好了。她的素描画得很好你知道吧?画里的你真年轻,用这半边脸看着她,目光很低,在笑。”余晨的手抚上锺天慈的眼角,“她在这里画出了yAn光的感觉。”接着手指一点一点向下,抚过锺天慈的嘴唇和下巴,“还在这里画了几道Y影,像是树枝。你有印象吗?”

“当时我们在江郊公园的草坪上晒太yAn,聊摇滚。”锺天慈说,“她用手机放大门乐队的歌。”

“哪首歌?”余晨眨眨眼睛,问着,“《PeopleAreStrange》?”

锺天慈摇头:“《LoveHerMadly》。”他停顿片刻,又说,“她本来很开心,直到莫里森唱到那句‘Allyourloveisgone’,她一气之下摔了手机。”

余晨的手指抚上车窗,描着街边一闪而过的路灯,轻叹了声:“别难过,她早晚都要离开你的。”

锺天慈半天没话。余晨cH0U去半支香菸,叹了声:“我们再怎麽喜欢一个人,就只是喜欢那个人而已。一旦那个人要走,要Si,要做任何决定,谁都拦不住的。你明白吧?”

车停了,余晨扔了菸头,开了门,站到街上。锺天慈下了车,抬起目光看了看远处的天,没看到月亮。一阵风过来,余晨打了个哆嗦,缩着脖子感叹:“要是下雪就好了。月城下雪很美的。”

锺天慈刮了刮鼻梁,轻轻应声:“现在是夏天,还没到下雪的时候。”

余晨笑着骂了句脏话,随即走向马路对面一幢两层楼的诊所。到了马路的正中间,余晨突然回过头来,挥着胳膊大声说话:“锺天慈!我问你个问题!!你知不知道被车撞Si是什麽感觉啊??!”他话音才落,手腕陡然一痛,整个人就被锺天慈从马路上拽走了。

诊所大门紧闭,从外面什麽都看不到,只有一团漆黑。锺天慈松开手,和余晨面对面站着,说:“我知道阿兰会走。我做好了她离开我的准备。”

余晨轻轻笑了,凑过去亲锺天慈。他们在夜风里接了会儿吻,又分开。锺天慈说:“但我没做好你会离开的准备。”

余晨笑着问他:“离开你还是离开乐队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锺天慈低了低头,没再说下去。余晨走上诊所门口的台阶,使劲拍了拍门上的玻璃,扯着脖子喊道:“施杨!别睡了施杨!!滚出来开门!施杨!!”

锺天慈站在台阶下,望着台阶上的背影,白短袖,黑K子,又瘦又薄的後背。不知道为什麽,他忽然想到自己加入乐队後,第一次在红彗星的宿舍见到余晨的情形。当时是春天,赶上一阵寒cHa0,屋里冷得要命。他推开门,屋里没有其他人,只有余晨缩在下铺的床上,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,脸很红,一副JiNg神不济的样子,像在发烧。他过去m0了m0余晨汗Sh的额头,问他,你冷吗?余晨点了点头。他又问,你们这里有电热毯的吧?余晨轻哼了声,说,不要电热毯,铺电热毯太麻烦了,你还是抱抱我吧。他听上去鼻音很重,整个人有气无力的。

回过神的时候,锺天慈发现自己已经在被子下面抱住了余晨。然後他们接吻,脱衣服。他m0到了余晨的背,又往下m0到了余晨的腰。很快,他分开了余晨的腿。

事後余晨一度烧到了三十九度二,睡了很长很沉的一觉。再醒来时,人已经退烧,一边喝着外卖送来的J汤,一边笑着说他趁人之危。

月亮这时才出来。锺天慈一直看着余晨,看了很久,忽然感觉月光只是他身上的一块疤。

门锁响了一声,余晨慢悠悠地推开玻璃门,转身招呼锺天慈过去,嘴里还在轻轻哼歌:

Allyourloveisgone

Sosingalonelysong

Ofadeepbluedream

Sevenhorsesseemtobeonthemark

马路上,一辆车驶过,车灯白得耀眼,一声不响地刺穿了黑夜。锺天慈走上台阶,关上门,把夜空留在了身後。

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;http://m.25shuwu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', '')('余晨第一次见到施杨是在燕贞家里。燕贞告诉余晨,施杨是她远房表弟,海归青年,一表人才,刚从英国念书回来,父母出钱给他在苏州路开了个心理诊所,叫什麽healingstudio。那天,客厅里的电视开着,电影频道在播《闻香识nV人》。播到那首很经典的探戈舞曲时,余晨停下切洋葱的手,抬了抬头,施杨远远地朝他笑了下。那笑容温和友好,充满关切,就像一团不肯散去的轻雾。

饭後余晨去厕所cH0U菸,一边往马桶里弹菸灰一边清嗓子,不知不觉,竟然掉了两滴眼泪。

他到现在都说不清那眼泪为什麽要掉,也说不清是为谁掉的。可他记得在那之前,他在幸福小屋住下的第一晚,窗外的风声很响,他没哭;再晚一些,大雷被美国人收养,空出来的房间成了新的活动室,他没哭;而很久之後,在燕贞的葬礼上,他看了好多燕贞小时候的照片,又听了好多燕贞小时候的故事,还是没哭。直到养父在住院期间Si於中风复发,他戴着耳机,从医院一路走回家,把书柜上的CD一张一张拿下来,再一张一张摔破,踩碎,踩得两只袜子上全是血,才终於哭了出来。

这件事余晨没对任何人说过。他不是沉得住气,只是每到想要和人倾诉,坦白的时候,他都会记起燕贞已经不在了。久而久之,世界上发生的所有事,无论好的,坏的,美的,丑的,无论是陈词lAn调,还是爆炸X新闻,他都可以一个人x1收,一个人消化了。他再没什麽好说的。

到施杨给余晨缝好伤口,已经凌晨三点半了。五分钟前,锺天慈下楼cH0U菸,施杨推开手边的医药箱,看着余晨的眼睛,表情严肃,语气认真:“我不管你怎麽发疯,怎麽nVe待自己,但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把烂摊子丢给别人??”

余晨先是一愣,接着没忍住笑意,便轻轻笑了声。施杨看着他,更来气了:“你还笑?”

余晨不笑了,耸耸肩膀,表情显得很无辜:“我为什麽不能笑?不是你让我多笑笑的吗?你以前不是说笑一笑有益身心健康吗?”

“你这个人能不能讲点道理?再说了,以前是以前,以前我还劝过你戒菸呢,你听了吗?”施杨伸手按了按贴在余晨额头上的纱布,稍微松了口气,转头整理边上的医药箱,“你不能每次都把自己折腾得很狼狈,受伤了,流血了,才想起还有我这麽个人,想起来这里找我。”

余晨又笑:“你是怪我太冷血,还是怪我目的X太强?”

施杨坐了下来,看着他,冷笑:“我怪你有用?你根本不在乎自己。可能你觉得自己怎麽都好,怎麽都无所谓,所以你从来不把任何东西当回事,不把任何人放在心里……你觉得一个人活成这样是正常的吗?生物都有求生的本能,但是你没有,你只有自毁倾向。”他轻轻停顿,随即低声嘟囔,“反正你的天X就是伤害自己,不停伤害自己……以前燕贞叫你来这里不也是因为……”

余晨从口袋里掏出半瘪的菸盒,把它抓在手里,出声打断施杨:“你的意思是我不是生物?我是Si的?”说着,他笑起来,“那你g嘛和Si人ShAnG?”

余晨清楚地记得,他第一次和施杨ShAnG是在施杨的公寓,第二次是在healingstudio的二楼,第三次是在healingstudio的厕所,第四次是在施杨的车上……从第五次开始他就记不清了。但他还记得他们最後一次是在洲际酒店的套房做的。那天是他的生日,施杨带了香槟和红丝绒蛋糕去酒店顶层找他。他们关了灯,点上蜡烛,在窗边做了一次,觉得不尽兴,就又在浴室做了一次。等到先前点燃的蜡烛全都熄灭了,余晨才想到蛋糕还没吃,於是m0着黑挖了一勺,吃到一嘴蜡油。最後还是施杨开了灯,用叉子一点一点刮掉蜡油,两个人才坐在酒店的地毯上把蛋糕吃完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吃好蛋糕,他们坐回床上,余晨凑过去T1aN施杨嘴角的N油。T1aN着T1aN着,施杨抚上他的头发,很快就又来感觉了,於是起身关了灯。屋里再次暗下来,余晨抓着施杨的背,听着粗重的呼x1一声一声落在自己的耳边。

一个星期後,施杨又去了洲际酒店,又打开了同一个房间的门,又在同一张床上看到了余晨。当时床上不止他一个人,还有一个nV人,头发很长,脸很小。施杨愣在了门口,手一松,宝马车的钥匙就掉在了地上。余晨听到声音,朝门口一看,乾脆向坐在自己身上的nV人提议,正好她男朋友来了,不如三个人一起吧,结果被nV人cH0U了一个巴掌。十分钟後,nV人走了,余晨盘腿坐在床边,点了支香菸,看着缓缓升空的烟雾,问施杨:“你要打我一顿吗?”

施杨不说话。余晨咬着烟下了床,m0到外套的口袋,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摺叠刀,丢给施杨。他说:“要麽T0Ng我两刀也可以,我不走,也不躲。”

施杨舒出一口气,整个人跌坐在沙发里,半天才说:“我和Wendy会分开的。”

他抬起眼睛看余晨:“你好像总有办法让一个本来很Ai你的人变得很恨你。”

“我有什麽办法?”余晨笑着耸肩膀,“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招人恨,可能是天赋,也可能是基因问题。这种东西在美国大片里应该叫超能力吧?”

施杨又看向自己手上的摺叠刀,头一下变得很低,目光也很低:“你说不定真的能遇到一个完全不恨你,还能无限包容你的人。”

“一点都不恨我吗?”余晨笑得更开了,“那说明他也不Ai我吧?”

施杨听笑了:“你需要Ai吗?你需要的东西太多了。”他掰着手指一个一个数,“X,摇滚,蛋糕,现在还多了一样Ai吗?”

余晨撇撇嘴,摆摆手道:“算了,不要那麽多了,人不能贪心,人心不足蛇吞象。”他x1了口烟,问,“是不是有一个诗人说过,人要内心平静才好?”

施杨挑起一边的眉毛,提起嘴角,说:“我怎麽不知道你还会读阿米亥的诗?”

余晨笑笑:“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施杨点点头,说:“那我祝你早点遇到一个既不恨你,也不Ai你,还能在你肚子里当蛔虫的人吧。”

余晨吐出两个菸圈,又笑:“你不行吗?”

“我Ai过你。”施杨收起笑容,移开了视线,就此沉默。

片刻後,他又说:“现在我恨你。”

余晨m0着脖子,在施杨边上坐下了。他夹开嘴边的香菸,半天没话。等一支香菸烧去大半,一撮菸灰落在了腿上,他才动动脚趾,放松下来,问:“原来你Ai过我啊?”他说,“真遗憾。”

一根菸cH0U完,锺天慈从外面回来了。余晨坐在椅子上,凑过去闻锺天慈的衣角,只闻到了一GU香水味,好像冰冰凉凉的金属。施杨擦着镊子,往余晨的方向瞥了眼,没说什麽。

余晨站起来,摆了下手,说:“医药费我先欠着,以後有钱了再转你。”

“以後?你还想有以後?”施杨冷笑,“你不会是在做梦吧?”

余晨举着手机说:“现在确实是做梦的时间。”

锺天慈看着余晨,在他边上轻笑,没出声音。施杨一烦,直接放下手上的东西,关了灯,起身送客。到了走廊,锺天慈道过谢後就下了楼,余晨才要跟上去,就感觉肩膀被人抓了下。他回头看施杨,发现施杨也在看他。

“回去之後你每天勤快点,给自己上上药,换换纱布,少cH0U菸,少喝酒,注意伤口别沾水,晚点过来找我拆线。”

这话说得很严肃,很认真,余晨听得一乐,r0u了r0u一边的眼睛,说:“你其实是想做外科医生的吧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施杨不接他的话茬,反而一脸严肃:“你知不知道你早就不是小孩儿了?你再怎麽没有自制力,再怎麽容易受到诱惑,也该对自己负起一点责任了吧?你是成年人,一个必须懂事,必须遵纪守法的成年人。”

余晨叹气,叹了很长很沉重的一口气,反问说:“施杨,你是我爸吗?既然你早都不Ai我了,现在g嘛又这麽关心我?”他停了停,又说,“我有手有脚,四肢健全,你不要说是燕贞拜托你照顾我的。”

施杨m0着额头,想点头承认有这个原因,但是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。他抿抿嘴唇,闭起眼睛舒了口气,说:“算了,不说这个了吧……刚才那个人是你们乐队的吗?总感觉他有点眼熟。”

余晨一时诧异:“你没在红彗星看过我的演出?”

“看过啊。”施杨皱皱鼻子,说,“你在台上唱歌,一个人抓着话筒东跑西跑,疯疯癫癫的,灯光就只追着你,你不知道?其他地方光线那麽暗,谁能看清啊?谁有那麽好的眼力?”

余晨牵牵嘴角,说:“他是乐队的贝斯手,你没在台上见过他?还是说……你之前也和他上过床?但是你们两个……”余晨笑出声音,“不太可能吧?”

施杨嘴角cH0U搐,磨了磨牙,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:“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,需要那麽多Ai,和那麽多人睡觉才能活下去?你以为见一个Ai一个就是对的?是正常人的心态?我又不是你,哪来的那麽多Ai,我……”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施杨皱着鼻子,抓了抓头发,显得很窘迫。他清了清嗓子,说,“我觉得他有点眼熟,很像PrayerS的那个贝斯手。”

PrayerS……

余晨念了遍乐队的名字,侧过头,目光滑过楼梯,越过大门,最终落在漆黑的街上。

他记得自己听过那支乐队的一张专辑,其中有几首歌他还挺喜欢的,但是後来为什麽不听了呢?他想了一个晚上,终於想起来——他最後一次听PrayerS的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,至少是拍下那卷录像带之前的事了。

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;http://m.25shuwu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', '')('回去的路上,锺天慈问余晨怎麽会知道苏州路有家心理诊所。余晨给出的答案是,世界上的每个人都需要看一看心理医生,因为每个人的心理都不健康,都有病。他说完,锺天慈沉默了阵,然後又问余晨,问他的病是什麽,余晨笑着回答,可能是见一个Ai一个吧。

见一个Ai一个……余晨是这样的人吗?不是的吧……就算余晨可以和男人睡,也可以和nV人睡,这就代表他见一个Ai一个吗?难道“Ai”是这麽定义的?用X定义?用身T定义?

怎麽可能……

锺天慈想到自己曾在红彗星见过余晨的某一任男朋友。那个人戴墨镜,手背上有疤,是Rush1984的鼓手。他之所以记得这麽清楚,是因为他很欣赏那个加拿大的Rush乐队,可不巧的是,乔治·奥威尔的《1984》刚好是他最讨厌的一本书。

那天晚上回到宿舍後,余晨告诉他,自己和那个鼓手早就分手了,他们还在分手前打了一架。打架的结果是那个人在眼角缝了针,所以他戴了三个月的墨镜,一直没摘。听到这里,锺天慈喝了口啤酒,坐在床边问余晨:“你们是怎麽打起来的?”

“还能因为什麽?”余晨m0出一盒香菸,笑了,“他不能接受我和别人睡觉,ShAnG。”

锺天慈迅速理解了。於是,他握住手里的那罐啤酒,轻轻点头:“他g涉你的自由。”

“不是g涉,是限制,束缚!”余晨咬着香菸纠正,“那句话怎麽说的来着?生命诚可贵,Ai情价更高。若为自由故,二者皆可抛!”

那一瞬间,锺天慈出神地看着余晨,愣了半天才说:“你是那种愿意为了自由去Si的人吗?”

“也许吧。”余晨问,“怎麽了?为了自由去Si很不道德吗?”

锺天慈皱了皱眉,把啤酒罐扔进垃圾桶,反问他:“你一直都是这样的吗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余晨有些困惑:“我一直怎麽样?”

“你好像……”锺天慈停顿片刻,还是说了,“你好像一生下来就急着去Si,好像打从心底期待Si亡。”

“反正人活一辈子总是要Si的,长生不老不现实。你看秦始皇那麽迷信,不是也Si了吗?”余晨x1了口菸,接着吐出一片烟雾,小声嘟囔,“说到底,早Si晚Si没什麽区别吧?”

“为什麽……为什麽不能为了在乎你的人好好活下去呢?”

锺天慈似乎没发现这个问题很简单,也很容易回答。余晨看着他一愣,夹开嘴边的香菸,脱口而出:“你该不会不知道我没爸没妈,从小是在福利院长大的吧?”

锺天慈当然知道。他知道余晨的母亲带着他的弟弟从七楼一跃而下,也知道余晨的父亲在半梦半醒间开着货车闯红灯,直直撞上了迎面驶来的公交车,但他不知道怎麽回答余晨的问题。他坐了会儿,拿了个菸灰缸给余晨,刻意避开了上一个问题,只是说:“生活是有希望的,你信吗?”

余晨扔掉香菸,凑近锺天慈,闭着眼闻他的衣领,随即睁开眼,又笑起来:“屋里好冷,我想做了。”

这不是他们唯一一次谈起Si亡这个话题。锺天慈记得还有一次,余晨在宿舍的浴缸里泡澡,泡了两个钟头,小抓推门进去时,刚好看到余晨闭着眼睛,一丝不挂地泡在一缸红sE的水里,还以为他割腕自杀了,整个人直接叫了起来。听到小抓的喊声,锺天慈连忙跑进浴室,却看到余晨r0ur0u眼睛,从水里拿出两个红酒瓶,笑嘻嘻地说:“喝着喝着就睡着了。”

小抓抚着x口,吐了几大口气,说:“下次泡澡别带红酒行吗?混进水里就像血一样,很吓人的。”

余晨一下就明白了,笑容温和,口吻轻松:“放心吧,如果我打算去Si,我会先杀掉那些我看不惯的,很讨厌的人,不然多不划算。”

小抓一时好奇,便问道:“你讨厌谁啊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余晨想了会儿,摇头说:“暂时想不出来。”他跨出浴缸,拿起块浴巾擦拭身T,“所以在找到一个我很讨厌的人之前,我应该不会去Si的。”

小抓抱着胳膊翻白眼,留下一句“鬼才信你”就出去了。余晨笑笑,披着Sh透的浴巾,蹲在浴室的地上,安静下来。

现在浴室里只剩下两个人了。锺天慈关上门,拿起了柜子上的吹风机,蹲下去给余晨吹头发。余晨转过头来看他,他亲了亲余晨的眼角,说:“你这样很让人担心。”

余晨继续笑:“真稀奇,世界上竟然还有人担心我,在乎我。”

他们靠在一起接了会儿吻,直到浴巾滑到了地上,余晨才缓慢地开口:“你觉不觉得现在这种时候真平静,真好?如果以後不会有更好的时候,那我们还不如现在就Si掉……”

锺天慈面无表情地接了句:“别预测未来,也别说傻话。”

余晨一听,笑得更开了:“那我问你,如果我明天,或者後天一不小心就Si了,你怎麽办?以後想到我还会笑吗?”说着,余晨又摇了下头,幅度却不大,改口说,“算了算了,你这张脸本来就不怎麽笑。”

锺天慈皱紧眉头,停下了手上的动作,说:“如果你Si了,我可能一想到你就会生气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余晨用Sh漉漉的手指抚上他的眉毛,“那我尽量Si得轻松一点,Ga0笑一点,让你不那麽生气,让你一想到我Si了这件事就想笑。”

慢慢地,锺天慈逐渐理解了余晨是个什麽样的人。一个热衷挑战规则,却早就冲出轨道的人,一个沉迷Si亡,又盼望Si亡的人。他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人。b如za的间隙,余晨会抓过别人的手,牢牢捂住自己的鼻子,嘴巴;无聊的时候,他又会把口袋里的摺叠刀丢给别人,再昂起下巴,用牙齿轻轻咬住刀尖……

他没能力为自己的Si亡负责,就需要另一个人为他的Si亡负责。这不狡猾吗?他g嘛非得这麽做?他是不是不想像他父母一样,Si得糊里糊涂,不明不白?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关於余晨的家庭情况,锺天慈掌握的信息并不多。他只知道余晨在幸福小屋住到十七岁,之後就和养父搬到了同福路的宝来小区。没多久,养父中风去世,余晨背着一把电吉他上了月台山,一住就是两个月。不知道为什麽,他觉得余晨从来都没有被人好好Ai过。一次都没有。

他记得还有一个晚上,自己从月城郊区的墓园回来,发现宿舍里一个人都没有,洗漱後就脱鞋上了床。他一边想着白天的事,一边m0黑在手机上找歌,突然听到有动静从柜子里传来。他打开柜子,发现余晨睡在里面,呼x1轻缓,整个身T蜷缩成一团。他蹲下去抱住余晨,忽然很想哭。

余晨被他的动作一吓,下意识哼了声,立马从梦里醒了过来。他眨眨眼睛,看着锺天慈,解释说:“他们三个今天晚上都有事,不回来睡,我以为你也……”

锺天慈摇头打断他:“没关系,不用管他们,让他们全都去Si,全都去Si好了。”

余晨愣了愣,笑出来:“你的手在发抖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锺天慈说,“我控制不了。”

余晨又笑:“你知道我为什麽喜欢泡澡吗?因为水温很高,一进去就会有种被人拥抱的感觉,就像我们现在这样。”

说完,余晨叹气,脸上还是笑的:“真奇怪,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你这种人。”

他看着余晨,心口一轻,慢慢松开手,也笑了:“我也是。”

後来他们都躺下来了,躺在了同一张床上。锺天慈在手机上找到了之前想听的那首歌。那是余晨查了好几天的英语词典,为PORTRAIT第二张专辑写的歌,《LoveKills》:

I\'\'\'\'mamess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I\'\'\'\'mabrokensoul

IneedyourLove

Needyourrelief

Ineedapistol

obeneeded

Scatteredaloreet

eseemeinmydeeperdream

Bemysaviorasyouare

Bemysoldierasyouare

Grihewhiteness

‘CauseLoveheals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‘CauseLovekills

Loveisapainlesswound

Loveysdownontheground

Loveisthestwordoh

Loveissin

Loveiscrime

Lovekillsyou

Lovekillsyoutwice

IknowLovekillsandLovekillsagain

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;http://m.25shuwu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', '')('没过多久,余晨额头上的伤口就长好了。从苏州路回来的第六天,早上,余晨扔了纱布,拿了把剪子,一个人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拆线,没再和人提过退出乐队的打算。这期间,Pa为了让余晨安心养伤,特意停了红彗星的演出,余晨只好又回到整天无所事事的状态,要麽待在宿舍里睡觉,玩手机,要麽就打开唱片机,坐在窗台上摆弄吉他,靠着窗户发呆,cH0U菸。

唱片机是锺天慈带来的。他搬进宿舍时还带来了好多黑胶唱片:从拉赫玛尼诺夫到竹内玛莉亚,从莫里康内到感恩至Si,余晨几乎都听了一遍。其中有几张唱片是彩sE的,在yAn光下会变得澄澈,透明。很久之前,余晨曾拿过一张唱片去yAn台做实验。那天太yAn很大,余晨举起唱片遮住天上的太yAn,蓝sE的唱片立马变得很浅,很淡,像一片褪sE失真的大海,cH0U乾成天空的一层膜。那时候,锺天慈正好在yAn台cH0U菸,听到声音,就侧过身子看了看余晨。他看到余晨的瞳孔在黑sE和蓝sE间不停变换,越来越斑驳。很快,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只蜻蜓,落在了余晨的肩上,几乎成为了他身T的一部分,生命的一部分。锺天慈眨眨眼睛,忽然很嫉妒。

他cH0U了口菸,想起以前在卢塞恩看过的雕像:那是一头趴在狭小洞x里的狮子,背上cHa着断箭,Si亡的氛围像面纱一样笼罩着它。它张着嘴巴,眼神忧郁而哀伤。

但是……余晨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吗?即使在那卷录像带的结尾,他也只是随便披了件衬衣,匆匆忙忙地回过头,以一种茫然又困惑的眼神扫了一眼,就好像眼前的这个世界很难理解,就好像他明白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暴力,战争,语言,疾病,却不明白为什麽会存在一个小小的,不会说话的摄像头。

等到一整支菸都烧完了,锺天慈才扔掉菸头,伸手赶走了那只蜻蜓。

余晨拿开唱片,面带笑意看着他:“你想什麽呢?想得这麽投入?”

锺天慈清了清嗓子,说:“你觉得‘Si’这件事是什麽颜sE的?”

“白的,或者黑的吧?”

“为什麽?”锺天慈问,“为什麽不是蓝sE的?”

余晨笑起来:“就像电脑Si机?”

“可能吧。”锺天慈望向远处的一条马路,说,“我看过一部电影,里面的人Si後会变成蓝sE的。”

余晨r0ur0u肩膀,给自己点了支香菸,咬在嘴里:“我又没Si过,我不知道Si人是什麽样的。”他x1了口烟,往後仰了仰头,吹着yAn台上的风,说,“你知道莲花东路有个教堂吗?圣福音教堂。上个星期他们办葬礼,来了好多人,好多车。那些人全都穿着黑衣服,黑裙子,黑鞋,然後抱在一起哭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“谁的葬礼?”

“好像是一个小男孩,也就十三四岁,从补习班的楼顶跳下去了。”

锺天慈又问:“为什麽?”

“不知道,我只是路过,又没看到那小孩儿留下的遗书。”余晨摇着头笑,“你真的很喜欢问为什麽,就好像你生下来只是为了寻找一块拼图,一个答案。”

锺天慈没说话。余晨继续x1菸,吐菸圈:“不知道怎麽回事,我一直觉得你身上有种特别奇怪的气质,宗教一样的气质,有时候像神父,有时候像圣人,可能你就是没办法无视那些又落魄又悲惨的人,你怜悯他们,想救他们,哪怕他们是活该的,自找的。但是,这个世界是由魔鬼创造的,不是天使,也不是耶稣。什麽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T的说法都是假的,骗小孩儿的,那些说法只是为了减轻我们内心的负罪感,只是为了让我们在犯过错,伤害过别人之後,还能好受一点。

“不过你早晚都会习惯这个世界的。习惯世界上会发生很多怪事,倒霉的事,习惯世界上有治不好,救不了的人,习惯每个人都有很多秘密,所以谁都没办法完全了解一个人,理解一个人……就像我一点都不了解你。”

锺天慈低着头,搓了搓手掌:“每个人都有很多秘密吗?”

“人和人相处不就是一个互相交换秘密的过程吗?”余晨笑笑,“你讲一个秘密,我讲一个秘密,很公平。等到什麽时候两个人交换的秘密达到一个峰值了,这段关系就该结束了。”

锺天慈皱了皱眉,说:“正常情况下,这应该是一段关系的开始。”

余晨耸肩膀,咬着香菸说话:“你知道我不正常,我不是正常情况。”

那次谈话之後,余晨发展了一项全新的兴趣Ai好,有事没事就去莲花东路的圣福音教堂参加陌生人的葬礼,混进送葬的队伍,听一个又一个人发表悼念Si者的演讲,和他们一起祷告,洒圣水。他穿黑上衣,黑K子,黑外套,还涂黑sE的指甲油,戴黑sE的耳钉,整个人一身黑,显得很凄惨。但他不在乎。他知道在教堂里不会有人看他,和他搭话,更不会有人问他的名字,打探他的秘密。所有人都默认他是一个伤心的哑巴,这让他觉得很安全,很放松。有时他抬头看着教堂顶部的壁画,会感觉自己的边界在慢慢消失,身T也随之变得很轻,好像一团没有颜sE的气T,最後才发现自己只是在长凳上打了个盹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但是自从那晚在红彗星挂彩後,余晨就再没去过圣福音教堂。这天早上,他扔掉纱布,拆好额头上的线,正琢磨什麽时候出门去莲花东路走走的时候,一条短信就过来了:晚上有演出吗?

余晨看了看发信人,回:今天没有。

不到两分钟,另一条短信又来了:出来吃火锅?

余晨在手机上打字:几点?

很快,屏幕上又多了条未读短信:七点半,百里香。

余晨回:ok,能带人吗?

短信里回:随便你,我请客。

余晨放下手机,转过身去找锺天慈,问:“晚上吃火锅吗?有人请客。”

锺天慈看向他:“是我认识的人吗?”

余晨摇头:“你不认识。WOODBOOM的主唱,犬cHa0。”

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;http://m.25shuwu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', '')('我以为余晨会带愿望树的吉他手,或者Siren的主唱来吃饭,没想到他带了个我和薇薇安都不认识的人。吃火锅的时候,薇薇安撞了撞我的胳膊,小声和我说话:“他什麽时候和Siren里那个h头发的胖子分手了?这才过了两三个月吧?”她表情认真,一副困惑的样子,显得很可Ai。我笑了出来。我说:“两三个月对他来说已经很长了,你还不知道他吗?”

我好像没写过我和余晨是怎麽认识的吧?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江郊公园。那是七八月份的晚上,公园里有一条夜市步行街,好多小商贩在那里摆摊吆喝,也有好多人排队丢沙包,捞金鱼,套娃娃,热热闹闹的。路过打气球摊的时候,我看到一个长头发,穿皮衣,眼角纹着闪电图案的人,我认出他是撒旦花园的鼓手林肯。当时他身边还站着一个人,手上夹着香菸,和他有说有笑。後来我知道了,那个人就是余晨。

我走过去和林肯打招呼,林肯说我来得正好,他们两个刚刚在打赌看谁打中的气球更多,问我想给谁下注。我问林肯输的人有什麽惩罚,他说输的人要在夜市关门後在公园表演一首歌。我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余晨,最後和他说,我肯定押你啊,我觉得你能赢。他听了,朝余晨耸耸肩膀,笑了。

林肯原本的名字是林新喜,他爸爸起的,没什麽特殊含义,只是觉得这两个字寓意很好。我们两个的老家离月城很远,和月城隔着一条江,两座山,是南方的沿海城市,叫寿丰。我们在寿丰做了很久的邻居。

林肯十岁那年,被父母送去补习班,往同学头上丢纸团,扔飞镖,碰巧被一个来接孩子的教练看上了,第二天就进了省队练习S击。他在那里练了两年气步枪,两年气手枪,还获过几次青少年S击b赛的冠军。但是没过多久,他和省队领导的儿子打架,把那个小孩打进医院了。省队开除他以後,他就一个人来了月城,在月城玩摇滚,组乐队,不再参与任何S击b赛,也不再关注S击类的活动。听到我的话,余晨还以为我是撒旦花园的粉丝,便笑着说,怪不得这麽偏心呢,看来nV孩儿都喜欢撒旦花园。我瞥了瞥林肯,看到他咬着嘴唇对我挤眼睛,就没说什麽。我没说他叫林新喜,也没说我们已经认识十多年了。

那天晚上,余晨果然输了。到了十二点,夜市关门了,余晨不知道从哪里搬来一套音响设备,抓着麦克风,跑到一个光秃秃的坡上,踩着破旧的长椅,披着月光,唱了九寸钉的《Closer》。林肯说余晨的嗓子是他听过的嗓子里最好的一个,我问他那为什麽不让余晨加入撒旦花园做主唱,林肯摇摇头,说那样只会浪费他。

那一瞬间,我觉得他很Ai余晨,就像父母Ai自己的孩子那样Ai。我觉得他们应该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,却没真的上过床。

他们是那种天赋异禀的人。他们和斯普林斯汀一样,一生下来就学会了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奔跑。我很羡慕。我羡慕他们永远清楚终点在哪里,也羡慕他们永远有跑下去的T力。人生好长,真的好长,我大概只跑了一半,或者不到一半的路就决定放弃了。关於这一点,薇薇安从认识我的第一天就提到了。她说我很疯狂,每次在台下看我唱歌的时候,她都有一种不好的感觉。她觉得我随时都会为了摇滚放弃一切,甚至放弃生命。我说这句话其实是个悖论,一个真正喜欢摇滚的人怎麽可能放弃生命?一旦你决定一Si了之,哪里还有机会再玩摇滚?去天堂玩给上帝看吗?上帝能听懂吗?万一上帝鄙视摇滚呢?

薇薇安听了就笑,笑了很长时间才反驳我,说,那科特·柯本不喜欢摇滚吗?伊恩·柯蒂斯也不喜欢摇滚吗?还有克里斯·康奈尔,他们都不喜欢摇滚吗?他们全都自杀了啊。她还补充了句,我觉得你们这些玩摇滚的人,或早或晚,总会毁灭自己的。

我摇头,很确定地告诉她,至少我不会。她听了,表情惊讶,问,为什麽?我不想对她说谎,所以我说,因为有你在啊。我说,因为还有你站在我这边。

我小时候,忘了是哪一年,在寿丰的一座教堂边上钻狗洞,来来回回,把衣服弄得很脏。一个穿黑袍的神父看到我,给了我一块饼乾,告诉我不要钻狗洞,要堂堂正正走大门。我解释说,可是钻狗洞很好玩啊。神父说,不对,狗有只属於狗的通道,人也有只属於人的通道。一个人走了狗的通道,如果被上帝看到了,上帝就会不开心。我不知道上帝是什麽人,可能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叔叔,可能是一个我认识的阿姨,也可能是我玩得很好的一个朋友。我并不关心上帝是谁,我只是不想让别人不开心。但神父说的话让我很害怕。

我害怕一旦我让人不开心了,那个人就会像妈妈一样抛下我,离开我。於是我问神父,那上帝怎麽样才会开心呢?神父说,你要站得直直的,稳稳的,然後好好走路,走门。还有一定要记住一件事,我们每个人在这一生中都会遇到一道窄门,那是上帝要我们挤也必须挤过去的门。等你穿过窄门後,上帝自然就开心了。

我点头说,好,我知道了。

遇到薇薇安的第三年,我得到了一次在周边城市巡演的机会。於是,我租了车,带着乐队成员和薇薇安一起去了寿丰,巡演的第一站。那天的演出很顺利,乐队里的所有成员都去酒吧开庆功宴了,只有我没去。我背着吉他,带着薇薇安回到了我小时候住的地方。我敲了敲门,和想象中一样,没得到任何回应。我拉着薇薇安走了。我们下楼的时候,天已经很黑了,薇薇安说她有点饿,我提议去附近的超市买点吃的,放在车里。薇薇安说还要再买一打啤酒,车里的啤酒都喝光了。

我们买好东西,从超市出来的时候,竟然下雨了。往车走去的路上,薇薇安m0了m0口袋,这才发现车钥匙不见了。我们只好一手提着啤酒,一手抓着薯片和面包,在街上到处找躲雨的地方。雨下得越来越大,我们两个越走越急,一辆载满游客的旅游大巴从我们边上飞驰过去,溅了我们一身水。我们愣在原地,转头对视一眼,突然都笑了。我们都站着,都用力笑,我笑得流眼泪了,她笑得停不下来。我看着薇薇安,她的样子慢慢变了,变成了当年的那个神父。我看到神父又一次慢吞吞地蹲下来,轻轻拍我的脑袋,在我耳边说:“你要努力进窄门。”

不……怎麽回事?为什麽我又写到这里来了?我明明有两三个月没见过余晨了,晚上吃火锅的时候,我明明听他说了不少近况,我本来……本来打算写一写他的。另外,我还想写写他带来的那个贝斯手。余晨说他很会写歌,也很会弹贝斯,出生在春安,最近几年才来到月城。很奇怪,我没去过北方,更没去过春安,但我总觉得以前见过那个人。而且不是在巡演的途中,也不是月城的街上……我本来想回忆回忆关於他的线索,可薇薇安就像纸上的一个点,只要我打开这本日记,每一次,无论我在写什麽,话题最终总会落回她身上,绕着她,转过一圈又一圈。也许我的思想是一个圆,而她呢,她就是这个圆的圆心。

凌晨三点,菸都cH0U完了。我该休息了。

还有一件事,百里香没有以前好吃了,我们都不应该再去了。

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25书屋中文;http://m.25shuwu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', '')('红彗星恢复营业的第一个晚上,客人不多,余晨只唱了三首歌就去吧台喝酒了。乐队里的其他人倒也没什麽意见,互相交换了个眼神,乾脆表演起了《LoveKills》和《11034》的伴奏。《11034》是锺天慈为PORTRAIT第一张专辑写的歌,据说灵感来源於马里亚纳海G0u的一个点,那里距离地球表面有11034米,是地球的最深点。余晨第一次看到歌词时,还特意问过锺天慈在哪里念的高中,地理学得这麽好。当时他含糊地回答,不是在地理课上学到的。余晨本来想逗他说,你怎麽答非所问啊?话到了嘴边却没说出来,最後只是挑起一边的眉毛,笑着说,这样也很好,我喜欢你保持神秘。

余晨喝到第三杯酒时,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人朝吧台走过来。那个人还和他搭话,YyAn怪气的:“还没拆线就敢这麽喝酒啊?”

听到这句话,余晨晃着酒杯笑出来。他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个人是施杨。

那人又说了:“想什麽呢?问你话呢。”

余晨侧过脸看他,说:“施杨,既然你这麽喜欢管我,乾脆收养我吧?”

施杨坐下来,不接话茬,从鼻子里哼了声:“你很忙吗?怎麽没来找我拆线?”

余晨放下酒杯,指着额头上的一小块疤,说:“我自己拆了。”

施杨冷笑:“我就知道,和你说什麽都像没说一样。”

余晨不解了:“那你还来找我g嘛?”

“找你?我找你给自己添堵?我来这里就不能有别的事?”施杨接过酒水单,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,扭头看向余晨,“上次我说眼熟的那个人……确实是PrayerS的贝斯手,内格罗尼。”

余晨喝了口酒,说:“你怎麽知道的?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“前几天他打车来苏州路……”

余晨打断他:“他去苏州路g嘛?找你?”

施杨再度冷笑:“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像你一样厚,看完病不给医药费。”

余晨撇撇嘴,没说什麽。施杨拿着酒杯,轻抿了口,说:“那天上午他来找我,说要帮你付缝针的钱,我没收。正好那时候没有病人,我们就坐下来说了会儿话。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,走得很急,没拿外套和钱包。”

余晨想了想,前几天的上午自己好像确实给锺天慈打过一个电话。但不是什麽急事,只是冰箱里没吃的了,拜托他回来的时候带份外卖而已。

施杨接着说:“我翻了他的钱包,以为里面会有联系方式,但是没看到。我只看到几张银行卡,和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顿了顿,偷偷m0m0地瞟了眼余晨,连措辞也变得小心翼翼,“和两张剪下来的照片。”

余晨一时好奇:“什麽照片?”

施杨T1aNT1aN嘴唇,飞快地移开目光,不看他了:“一张是PrayerS的演出合照,一张是你。”

“我?”余晨彻底听不明白了,“我什麽时候的照片?”

施杨一手握住酒杯,一手抓了抓额头,犹豫片刻,回答说:“是录像带的封面。”

他补充:“就是燕贞给我看过的……那卷录像带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余晨低头看着酒杯的冰块,眨眨眼睛,轻轻应了声:“哦。”

“你没事吧?”施杨看着余晨,一只手凑近了他的头发,却在快碰到的时候停住了。那只手最终落回了吧台上。

余晨笑笑,一口闷了杯里的酒,又舒出一口气,说:“录像带的事,你不提我都快忘了。毕竟时代在进步,这种老掉牙的东西也就只有那几年传播得广,现在早就落後了,不会有人再看了。”

施杨看着他,皱起眉头,一副担忧的样子:“你不打算问问他?”

余晨重新握住酒杯,晃了两下,杯底的冰块撞在一起,哐啷哐啷地响。他反问施杨:“所以你今天特意过来是为了还他东西?已经还给他了吧?”

施杨点点头。余晨沉默下来,片刻後,又问:“你喜欢PrayerS吗?”

施杨盯着他,挠了挠下巴,说:“在英国念书的时候挺喜欢的。”

“难怪。”余晨微笑,“你是从英国回来的,你应该看过他们的演出。”

“那是好多年前了。”施杨的目光飘向酒柜上方的一排红酒,似乎在回忆,“我在寄宿学校念高中的时候,圈子的人说有几个黑头发,h皮肤的大学生在l敦玩乐队。本来没什麽人知道这件事,但是一传十,十传百,所有人都知道了。後来他们上了报纸,还发了专辑,我就逃课和朋友看了几次演出。”

说到这里,施杨顿住,笑笑:“他们玩的是哥特朋克,你知道吧?演出的时候,每个人都在脸上画十字架,抹闪粉,还用那种黑sE的面纱盖住大半张脸。”

余晨知道施杨说话时有一些习惯。b如“圈子”指的是“华人圈子”,“疯老头”指的是“弗洛伊德”,“来找我”的意思其实是“我想见你”。这些都是他观察很久得出的结论,但他一直没告诉施杨。他永远都不打算告诉施杨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余晨说:“我好像想起来了。内格罗尼是那个染白头发,还把头发留得很长,穿得像神父一样的贝斯手?”

“对,是贝斯手,也是乐队主唱。不过他现在变了很多,认不出来了。”施杨又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,用下巴示意他把酒杯拿给余晨,说,“没有几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吧?反正几场演出下来,你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天赋,也很有能力,但是谁能想到他们只红了三四年就解散了……”

余晨抬起手,轻轻摩挲一边的眉毛:“你觉得很遗憾?”

“算是吧,当时他们都很年轻。”施杨耸耸肩膀,“那个吉他手也很厉害,上过两次电台采访,可惜……”

他一说吉他手,余晨就想起来了。PrayerS前後Si过两个人,一个是键盘手,梦魔,Si於x1毒过量。另一个就是吉他手,冰点,乐队解散後去了马来西亚定居,两年後Si於潜水时氧气瓶突发故障。至於剩下的两个人,鼓手白崖留在了英国,起了个英文名,Rick,给一个没什麽名气的摇滚杂志做记者。内格罗尼呢,他从那之後就销声匿迹了,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。

余晨抿了口酒,问施杨:“你买过他们的专辑吗?”

“买了四张CD。”施杨仔细回忆,“《ListenToPrayerS》,《BackToLondon》,《NUT,GUT!!》和《SillySongs》。”

“你最喜欢哪一张?”

“《NUT,GUT!!》。”施杨回答得毫不犹豫,“里面有一首《Cathedral》,很好听。”

余晨没听懂,便问说:“这个歌名是什麽意思?”

施杨说:“大教堂,一首写美国作家卡佛的歌。他有本集就叫这个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余晨撇撇嘴角:“我怎麽不知道你这麽喜欢看书?”

施杨一脸不快,皱着眉头反问道:“难道你很了解我?”

余晨侧过脸,以一种探索的目光从施杨脸上一路往下看,直到看到施杨的腰带,才眼角一顿,停住目光。他用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沿,神sE暧昧,笑容暧昧:“我可能不了解你这个人,但是我很了解组成你这个人的某一部分,最重要的那部分。”

施杨瞪着他,嘴角紧绷,笑容全无:“余晨你能不能收敛一点?是你说要分开的。”

这话说得没错,当初说要断了的确实是余晨。那天,施杨在洲际酒店碰到余晨和Wendy,Wendy离开後,余晨和他说了些话,还扔给他一把摺叠刀。他记得房间里没什麽光线,又暗又闷,便走过去拨开窗帘,开窗透气。他们都沉默地看天花板,都cH0U了会儿菸。他还记得房间里的烟雾报警器没有响。

一根菸cH0U完,余晨去冲了个澡,回来後就盘腿坐在床边,裹着一条浴巾吹头发。吹风机一直发出呜呜的声音。很快,一阵风过来,余晨打了个喷嚏,施杨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浴袍,扔给他,说:“把这个穿上。”

余晨松开手,抬头看施杨,吹风机静了下来。

屋里很安静。施杨咂咂舌头,关了窗户,说:“你看我g什麽?”

余晨穿好浴袍,一只手摆弄着垂到地上的腰带,轻声道:“没什麽。”

施杨在窗边站了会儿,伸手挠挠眉心,又走去另一侧的床头柜拿了纸巾盒。他把纸巾盒递给余晨,但是余晨没接。他一烦,弯腰把纸巾盒放到余晨腿上,说:“赶紧擦擦脸,你看你脸上都是水,不难受吗?”

余晨一动不动。过了阵,他才抬眼看施杨,说:“施杨,我们不要再见面了。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', '')('施杨攥着打火机,愣了愣,还没来得及说什麽,就看到余晨把腿上的纸巾盒挪开了。他还听到余晨说话,口吻平静,甚至沉着:“我不Ai你了,你走吧。”

“你说的。”

施杨最後看了眼余晨,拿起车钥匙,走了。他再没回到过洲际酒店,再没进过任何一间酒店套房。

不远处,有人在叫余晨的名字。余晨放下酒杯,拿着手机站起身,另一只手搭在施杨的肩上,和他说话:“你先回去吧。今天生意不好,没什麽客人,我们要关门了。”说着,他伸手抓了抓施杨的头发,说,“下次来的时候,给我带一张PrayerS的CD吧,我想听。”

施杨笑出来。半是自嘲,半是气的。他问余晨:“我为什麽要给你带CD?”

“反正你也没那麽喜欢他们。”余晨r0u了r0u脖子,“你最喜欢的乐队不是地下丝绒吗?和哥特朋克差了十万八千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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